隨著GB 18285-2018及GB 3847-2018兩個國家標準的實施,OBD診斷儀的性能優劣對于機動車檢驗結果顯得尤為重要。
機動車檢驗機構使用OBD診斷儀對機動車開展OBD檢查,并作為判斷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合格與否的依據。目前,OBD診斷儀行業生產企業眾多,產品性能參差不齊,缺乏統一的標準規范和管理,急需納入監管。
2020年9月,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發布《機動車排放檢驗用OBD診斷儀檢驗項目和方法》團體標準意見征詢稿,深圳市康士柏實業有限公司有幸成為了工作組一員,積極參與并配合本項標準的制定工作和標準檢測工裝的開發工作。
本標準的制定可以填補OBD診斷儀缺乏相關檢驗標準的空白,為計量機構開展OBD診斷儀的檢驗提供檢驗依據。另外,本標準可以對不同品牌OBD診斷儀進行規范和統一,保障OBD診斷儀檢測結果準確可靠,有效解決OBD診斷儀無法檢驗、難以監管、標準難以執行的困難。